低效无效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即将优化调整!
访问量:306 发布时间:2026-06-18 09: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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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化调整低效无效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工作方案审议通过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已经到了需要解决的时候。 6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会议内容之一就是审议并原则通过《优化调整低效无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会议强调,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也就是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晒太阳”是不行的。因此,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全面摸清低效无效处理设施底数,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选择绿色低碳适宜的技术路径。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问题真解决、群众真受益。 这段话,主要说的是解决“晒太阳”问题的路径。第一步,就是要“摸清底数”。这个好理解,就跟土壤污染调查似的,任何问题要想解决,第一步要做的都是“摸清底数”,先搞清楚问题有多严重,然后才说得上如何治理。 摸清底数之后,接下来就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选择“适宜的技术路径”,“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其中的潜台词是,优化调整低效无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急不得”,要科学、适宜、稳妥,看准了、想明白了再动手。 最终的目的,就是确保问题“真解决”、群众“真受益”。两个“真”字,可以看出这一轮政策的谨慎,不能再重蹈过去的覆辙,一定要把农村污水问题真正予以解决。突出了“真”,对于环保行业来说也是好事。这有利于让真正有实力、有办法的企业胜出,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2 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 生态环境部为啥要通过这个方案?源自于现实的需求。 大家知道,经过多年努力,全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经超过51%,较“十三五”末翻了一倍还多,乡村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但是,由于工艺选择不合理等原因,部分已经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较低,没能充分发挥治污作用,甚至出现了“晒太阳”的情况,造成严重的资金浪费。 因此,今年2月3日,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就提出要“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到了4月,生态环境部在芜湖举办2026年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会上再次强调要“以解决群众‘家门口’的污染问题为核心,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调整低效无效设施,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施小微水体治理行动”。 两个重要的文件和培训,都强调要“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可见这件工作的重要。 事实上,早在今年“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参加“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时就表示,这些年大江大河治理得还是很不错的,但是在广大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一些小微水体、支流水体、坑塘沟渠的污染和黑臭问题还比较突出,去年接到的相关投诉举报中有四成涉及这些问题。 所以,生态环境部今年要出台深化水污染防治相关文件,把治理重点、着力点向农村地区、向城乡结合部、向县城进一步延伸。 可见,治理农村污染,是今年生态环境部的重头戏。 生态环境部发话后,地方也迅速跟进。3月底,《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发布,其中要求强化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治理长效管护,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 在陕西,6月9日—11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安康市石泉县举办2026年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其中也要求,要积极开展低效无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优化调整,要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排查、综合研判。 总之,从中央到地方,从农业农村部到生态环境部,都屡次强调要“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说明这项工作已经必须要做了。如今《工作方案》的审议通过,只不过是这项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3 农村污水处理站“晒太阳”,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 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重点,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也有体现。 前不久,6月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一共有4个,其中有2个都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有关。例如,督察组在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发现,当地2024年曾经建成6座农村污水处理站,但直到现在“还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之所以如此,核心原因是缺乏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但事实上,双辽市的这6座农村污水处理站未按要求配套建设57.5公里的污水收集管网。以双辽市玻璃山镇的一座污水处理站为例,其处理规模为400吨/天,按照要求应该配套建设5.5公里支管线,但一直没能建起来。这样一来,就导致周边大量的生活污水未能收集,长期只能直排。 直到2026年3月,督察组暗查这里时还发现,该处直排污水异味明显。取样监测显示,其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364毫克/升、83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7倍、82倍。 总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通报与生态环境部的表态是一致的,都把目光瞄准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未来,这一问题将受到更多的重视。 4 全面摸清低效无效处理设施底数,推动选择绿色低碳适宜的技术路径 未来,低效无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如何优化调整?目前仍不得而知。 大家只知道,目前工作方案已经被审议通过了,但具体内容尚未对外公布。 此前,《中国环境报》曾经刊登过一些关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意见,从中或许可以看出一些政策的倾向。总的原则,与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透露出来的信号是一致的,那就是先摸清底数,再分类施策:先组织精干技术力量,对本地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体检,系统开展设施运行状况诊断评估。 然后根据设施体检情况和诊断结果,弄清设施运行状态和问题背后的原因,精准识别低效无效设施问题症结,并编制调研报告和有关台账。 最后针对设施存在的问题,制定“一设施一方案,一问题一对策”整改清单,扎实推进低效无效设施优化调整工作。 而对于摸排出来的各类情况,未来也将会“分类施策”:对于设施老化、运行效率低的处理设施,要进行提标治理。而对于建成时间长、设施老化严重无维修价值、污水收集管网无法配套的处理设施,则视情况进行退出、调整或重建。对污水处理设施周边住户少、污水来源不足的,可以暂停使用,留作备用。对工艺过于复杂的污水处理设施,则适当进行无动力改造后再启用,从而降低能耗。 少数集镇二级生化生活污水处理厂由于进水量小,长期存在“大马拉小车”的情况。这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优化改造方案,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在这方面,地方也有很好的实践。比如,上海市奉贤区就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迭代,将运行多年、膜组件老化、出水质量不稳定的处理设备升级为运行能耗更低、逻辑更简洁、抗冲击能力更强的AO接触氧化工艺,从而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 还有河南省遂平县,他们将生物膜法设施改为简易三格化粪池,停用曝气、加药设备,实现零成本管护,并对管网塌陷、损毁严重无维修价值的设施,依规退出并盘活土地资源,最终成功唤醒了14座“沉睡”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不管路线如何,未来,这些低效无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都到了必须进行优化和调整的时候。届时,相关环保企业也将大有用武之地。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终于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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